第114章 番外一 我多么羡慕你(4)-《我的鸵鸟先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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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就笑,说:“苦肉计,演得像吗?”

    我狠狠地掐了他的断腿,他痛苦地叫出声来,我说:“瞧,这才是苦肉计的效果。”

    他发了狠,又一次扑到我身上,用力地咬住了我的肩膀,我听到他含糊的声音:“Jodie,别以为我少了一条腿,就会弄不过你。”

    我能明显地感受到林伟祺与我之间关系的变化,可是,当我们还没有明确一切,我突然被导师派去德国进修一年。

    我没有让林伟祺送我去机场,也拒绝了他说的想来德国探望的提议,我只是对他说:“这一年,我的工作会非常非常忙,Virgil,我们顺其自然吧。”

    他沉默了一会儿,点头应下。

    一年后,2012年的夏天,我回到纽约,收到了顾铭夕和庞倩发来的邮件,他们告诉了我许多好消息,庞倩考上了研究生,顾铭夕考上了大学,最后,顾铭夕说,他们要结婚了。

    我坐在电脑前发了半天呆,终于,给顾铭夕回了一封信。

    我告诉了他Arno家的手鼓的故事,最后,我说:鸵鸟先生,新婚快乐。

    敲下发送键,我去了美发沙龙,剪掉留了多年的长发,又恢复成了一头清爽短发。

    晃晃脑袋,发丝飘扬,嗯,这才是我。

    我每天都会去晨跑,沿着固定的线路,在固定的时间。这一天早上,我跑步的时候,刚刚拐过一个街角,就有一个人跑到我身边,与我并肩跑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扭头看他,惊讶极了:“Virgil?”

    一年不见的林伟祺看起来非常好,一头深棕色的头发在头顶跳跃着,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,他穿着运动短裤,右腿修长、结实、有力,左腿的假肢却是显眼地露在外面,底下穿着一双跑鞋。

    他跑得很棒,速度和我不相上下,还冲着我笑起来,露出一口白白的牙:“Jodie,新发型真不赖,你留短发要比长发可爱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我说,“嘿,比一下,看谁快。”

    他挑挑眉毛: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跑过了两条街,他已经被我远远地甩在后面,我听到他的喊声:“Jodie!喂!肖郁静!等我一下!”

    我终于停了下来,叉着腰,大口地喘着气回头看他,林伟祺慢悠悠地挪过来,姿势早已没有一开始那么潇洒了,步伐甚至带着点儿跛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样?”我问他。

    他满头满身的汗,向我伸出手:“不行了,你得拉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我一把拉住了他的手,他气喘吁吁,摇头道:“中国人讲究要照顾老弱病残孕,你……你做得实在太差了。”

    我瞪眼:“你从哪儿听来的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在北京……坐……坐地铁的时候,还有公交车,都有写。”他紧紧地牵着我的手,与我一起往前走,看看周围,惊呼道,“天啊,居然跑出了这么远!等一下怎么回去?我怕我会走不动。”

    我哈哈大笑:“我背你回去!”

    他迎着朝阳回头看我,阳光在他身体周围晕上了一层金色,他褐色的眼珠子在阳光下看起来就像两颗琥珀。

    我突然觉得玩笑有些开过了,想要松开他的手,但是,他没让我得逞,反而抓得更紧。

    他说:“Jodie,我累了,我们找个地方一起吃早餐,好吗?”

    我感受到他手心里的汗水,潮湿的,粘腻的,燥热的,我也听到了自己胸膛里心脏快速跳动的声音。

    在这样一个普通的早晨,在这样一个普通的街角,我与一个男人手牵着手,浑身大汗地看着对方。

    我抬头看天,天气真好。

    我对着他笑起来,说: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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